深化改革,突破创新,全面推动我省高等继续教育转型发展
朱华山 2017年5月10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省高等继续教育工作推进会议,既是新形势下推动全省高等继续教育加快发展的一次重要会议,也是突破差距壁垒推进教育公平的一次重要契机。此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教育部关于高等继续教育改革发展的精神和要求,总结近年来我省开展高等继续教育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分析和研判当前全省高等继续教育发展面临的形势,全面部署我省高等继续教育转型发展。刚才,4所高校作了很好的大会交流发言,与会代表今天也见证了云南开放大学创新园揭牌仪式,这都为我们下一步做好高等继续教育工作提供了有益经验和借鉴。下面,我讲3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总结经验,进一步巩固和扩大高等继续教育工作成果
高等继续教育是我国教育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是提升我国全民素质,特别是从业人员能力的重要途径。近年来云南省高等继续教育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下,在广大教育工作者的辛勤努力下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主要表现在5个方面:一是办学规模稳步增长。近5年来,成人教育在校生逐年增长。2012至2016年,我省招生人数由183875人增加到206365人,增长率为12%左右。其中,专科生由99381人增加到114564人,增长了10.89%。本科生由84494人增加到91801人,增长了8.6%;二是办学机构不断增加。2012至2016年,我省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由89个增加到104个,省外高校设置的函授站由93个增加到100个,网络教育站点增长了16.7%,函授教育站点增长了7.5%;三是开办专业更加多样。2012至2016年,我省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开办的专业由90多种增加到100多种,省外高校函授站开办的专业由80个增加到超过110个;四是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通过实行校外学习中心和函授站年报年检制度,加大了对违规违纪的惩治力度,高等继续教育的社会认可度得到持续提高;五是办学质量不断提高。2012至2016年,网络教育统考参加人数由28805人增加到33124人,英语及格率稳定在45%左右,计算机合格率达到36%左右。高等继续教育的长足发展,为全省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注入了动力和活力,为云南省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努力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撑。
几年来,我们之所以在高等继续教育改革发展中取得如此喜人的成就,成功经验主要集中于5个方面:首先,领导重视、组织健全、分工合作,是做好高等继续教育工作的关键所在;其次,开拓市场、收集信息、搞好服务,是做好高等继续教育工作的主要手段;其三,契合需求、优化结构、提高质量,是做好高等继续教育工作的核心内容;其四,制度建设、机构改革、队伍充实,是做好高等继续教育工作的重要保障;其五,协调统筹、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是做好高等继续教育工作的必要条件。这些经验是广大继续教育工作者共同努力的结果,是集体智慧的结晶,是我们全面推进高等继续教育可持续发展的坚实基础。
二、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切实增强做好高等继续教育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自20世纪60年代中期以来,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及其他有关国际机构的大力提倡、推广和普及下,继续教育已经作为一个非常重要的教育概念而在全世界广泛传播。许多国家在构建国民教育体系框架时,均以继续教育理念为依据,以继续教育原则为基点,制定本国的教育方针、政策。也就是说,基于继续教育框架的终身教育体系,已成为当今社会维护所有民众获得公平教育权力的有力支撑。集边疆、贫困、民族、山区“四位一体”的省情,意味着我省高等继续教育担负着较之经济发达地区更多的教育公平责任和跨越发展使命。
中山大学发布的《中国劳动力动态调查:2015年报告》显示,我国劳动力受教育年限以中等教育为主,平均受教育年限为9.28年。受教育程度初中毕业的占比最高,为46.97%。参加过至少5天以上专业技术培训的比例仅为9.13%,仅有11.75%的劳动力曾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按照我国教育发展规划,到2020年,我国人均受教育年限要达到10.8年,劳动力人口中受高等教育的人数要达到25%。而云南省人均受教育年限、高等继续教育规模和结构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尚有明显差距。同时,我省高等继续教育还存在着重规模、轻质量,重经济效益、轻社会效益,教学内容陈旧、管理手段落后等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应试为主,脱离实际。传统应试教育理念根深蒂固,严重影响了高等继续教育的健康发展、可持续发展,难以有效提升教育质量;二是手段单一,内容乏味。过分依赖三尺讲台,缺乏与学生的沟通交流,重完成教学任务,轻学生理解接受,容易产生认知偏差;三是观念陈旧,认识缺位。受传统教育思想影响,重普通教育、轻继续教育,重理论教育、轻技能教育,重文凭学历、轻能力素质,对发展高等继续教育的重要性、紧迫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四是机制僵化,激励不足。高等继续教育机制缺乏活力,存在政策不配套、学校办学自主性不强、用人单位积极性不高等问题,有待进一步加强统筹和提升效率;五是质量不高,流于形式。尚未形成符合企业实际的课程大纲和教材,缺乏科学的评估机制和严格的管理措施,“教”与“需”脱节,工学矛盾突出;六是追求文凭,缺乏创新。规范和创新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和源泉,高等继续教育要摆脱文凭意识的束缚,就必须深化改革、转型发展。
当前,国家正在健全高等教育分类体系,将通过加强分类指导、分类评价、分类管理,不断促进高校合理定位、各安其位、各展所长、办出特色;通过建立国家宏观管理、省级综合统筹、高校自主实施学科专业设置管理等,促使高校主动适应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实现高等教育协调发展。2016年11月,教育部制定印发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教职成〔2016〕7号),这是教育部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的重要文件。文件的出台,将全面改变目前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格局,不仅有利于改善办学秩序、提高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培养质量,还将大力促进普通高校由大学继续教育向大学后继续教育转型,由学历继续教育向非学历继续教育转型。这一趋势对我省高等继续教育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需要我们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目标,全面推动各项工作有效落实:一要重新定位。高等继续教育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出现的教育形态,是教育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必须以正确的定位为标杆,明确高等继续教育发展路径,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努力为社会经济建设提供优秀的实用型人才;二要转型发展。高等继续教育是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的补充渠道。为适应《中国制造2025》的目标要求,在大力推动高等继续教育规模扩大和效率提高的前提下,我们必须通过促进高等继续教育网络化、信息化、个性化发展,跟上时代步伐,探索出一条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新方法、新模式;三要优化层次结构。今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中发[2017]14号),提出了“构建产业工人技能形成体系”的新要求。技术是社会生产发展的主要动力,高等继续教育对象具有多层次的特点,尤其对于那些在各种不同岗位从业人员,需要接受各类学科和专业的教育。我们必须要面向不同行业的从业人员,开展多种类、多层次、多形式的继续教育。既要改变学历教育一边倒的倾向,还要改变非学历教育开展少以及继续教育科类和层次结构不合理等现象,努力发展高水平的高等继续教育,不断满足高质量的社会生产和生活需要。
三、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全面推动我省高等继续教育转型发展
2015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要求,云南要“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闯出一条跨越式发展的路子来,努力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谱写好中国梦的云南篇章”,为云南明确了新定位、赋予了新使命,也对云南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提出了新要求。当前,我省高等教育改革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的召开、“双一流”建设的推进、本科高校的应用转型发展、创新创业教育的不断深化,特别是“放、管、服”改革的全面落实,为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夯实了根基。高等继续教育是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我们要牢记总书记嘱托,围绕省委、省政府“八大产业”和“五网”建设的战略宏图,全面推动全省高等继续教育转型发展。
(一)建立健全高等继续教育管理机制
基于五大发展理念,特别是创新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理念,加强顶层设计,强化工作落实,狠抓薄弱环节,确保高等继续教育朝着“十三五”发展目标努力推进,是我们加强高等继续教育转型发展的第一要务。一要严格规范管理。进一步加强对高等继续教育举办资格的审查,对违规违纪、管理不规范的成人教育机构,相关部门要进行及时纠正,严重者则立即停止其招生,依法治教、规范办学。各高校要建立自律机制,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分管领导要亲自抓;二要强化过程管理。围绕“放、管、服”改革要求,省教育厅将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和服务,每年开展评估检查,对问题突出的进行整改,直至停办;三要开展社会监督。在教育厅网站上公布办学单位的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四要规范招生和学生管理。各高校要树立法制意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纪律,做好学生入学后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贯彻落实高等继续教育政策措施
2016年11月,教育部制定印发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教职成〔2016〕7号),这是教育部在新形势下统筹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的重要文件,《管理办法》明确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目录、专业设置的基本条件和程序、专业监督与评估等事项。同时,教育部建立了全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管理和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实行全程信息化管理与服务。教育部还将进一步出台规范继续教育管理工作提升办学质量的指导意见,我省也将就贯彻落实教育部文件出台有关实施细则,加大对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建设的统筹监管力度,加强统筹规划和分类指导,在体现高校办学自主权的同时,切实履行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筹职责。各高校要认真学习有关政策文件,对照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加强专业结构调整,对现设的本专科专业进行梳理、调整和规范,加强专业内涵建设,确保各类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健康、有序、协调发展。
(三)创新推进高等继续教育改革发展
教育的现代化、科技的现代化,实质上都是人的现代化。进一步解放思想,用科学的理论、发展的眼光、超前的思维、求实的态度去观察、思考、研究、认识和指导高等继续教育实践活动,找到解决问题的新方法、新途径,是我们推进高等继续教育转型发展的实践基础。一要促进资源共享。加强教育资源信息化建设,完善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互利机制,走开放、共建、共享之路;二要创新教育模式。灵活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建立现代化的高等继续教育模式,实现网上教学和管理,方便学员随时随地学习,提高教育的质量和效率;三要深化学分制改革。实行学分制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三中、五中全会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一方面要建立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推进学习成果互认衔接。另一方面要按照《云南省开展高等教育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试点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积极推行各类高校之间的学分转换,并通过建立个人学习账号和学分累计制度,畅通学习通道,扩大学分制实施范围。
(四)积极深化高等继续教育教学改革
针对我省高等继续教育在人才培养、课程设置、教学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是我们实现高等继续教育转型发展目标的重中之重。一要依托行业,发挥优势。过去高等继续教育采用“封闭式”的教育模式,难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信息时代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增大了各行各业对人才的需求,高等继续教育必须依托行业、发挥优势,主动服务社会发展需求;二要优化专业、课程设置。面向社会需求,优化专业结构,全面提高专业教育与社会需求的契合度。尤其在课程设置方面,要贯彻“学以致用”的原则,围绕能力提升有针对地的设计教学内容,确保基础与应用相结合;三要改进教学方法。依托互联网开设高质量、多样化的网络课程,大力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并通过组织全国一流水平的师资进行讲授,实现跨时空的高等教育资源共享,努力构建覆盖全省城乡的教育网络,提供丰富、优质的学习资源和学习支持服务。
(五)健全完善高等继续教育体系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开放大学、独立设置成人高等学校举办的各类高等继续教育,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要各安其位、协同合作,共同推进高等继续教育体系建设。一要引进优质资源。积极引进省外优质高等教育资源,不断优化我省高等继续教育的层次结构、科类结构和布局结构;二要加强自身建设。鼓励各高校结合云南产业发展实际举办高等继续教育,大量培养各类用得上、干得好的应用型人才。各高校要通过健全机构、充实人员、完善制度、整合资源,促使全日制教学资源和高等继续教育资源共建共享;三要加强协作。不同类型的高校要通过与行业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加强联系,共同完善高等继续教育人才培养方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并通过推进云南开放大学建设,充分应用信息技术手段,整合资源、建设量大质优的高等继续教育资源公共平台,畅通继续教育、终身学习通道,支撑和推动我省继续教育的转型发展、创新发展。
(六)提升继续教育师资队伍水平
高等继续教育的多元化发展,要求具有完整的师资队伍结构。构建符合终身教育体系的师资队伍,也是当前继续教育发展面临的重要任务。一是要建立稳定的专业化师资队伍。要充分整合资源,造就一支“数量适中、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专兼结合”的满足继续教育人才培养需要的师资队伍。要加强职业培训,不断提高师资队伍素质和水平。二是着力打造“双师型”和“双师结构”的师资队伍。“双师型”和“双师结构”的教师队伍建设是提高继续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高校要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同企业开展双向交流,建立互聘机制。三是要注重信息化教学手段的应用。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大力推进教育手段的信息化、网络化和多媒体化,在引进优质资源的基础上,注重创新,不断提升教师运用信息化教学手段开展教学的能力。四是要建立健全激励机制。要强化教师教学管理,引进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促进师资队伍的稳定和水平提升。
同志们,面对全省高等教育加快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我们一定要树立改革发展的信心、创新发展的理念和跨越发展的勇气,加强体制机制改革,优化管理服务模式,不断开创高等继续教育新局面,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的胜利召开。
谢谢大家!